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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点】代位继承;转继承;遗嘱的效力;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难度】★★★
【答案】A
解析: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内的人,邵丽丽是邵阿婆的孙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邵阿婆所立的遗嘱无效。A项说法错误,当选。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此可知,浦山、浦西、浦响、浦燕是浦老爹的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浦老爹的房产。《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所以邵丽可以代位继承浦老爹的房产。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转继承是指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死亡,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因任东和浦丽丽分别是浦西的配偶和子女,所以任东和蒲丽丽可以转继承浦西所继承的财产。D说法正确,不当选。
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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