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法考
010-8343-3366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考试题 > 客观题 > 民法 >

  近期热推

司法考试备考知识点汇总|担保物权的三性

2021-01-29 14:50:42 来源:中公法考   

考点二十四:担保物权的三性: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

(1)从属性:主债权人换人,担保物权人也换人;不从属于主债务,主债务人换人未经第三物保人书面同意,换多少物保人免责多少,但自己物保继续在

(2)不可分性:债权分为债 1 和债 2.担保物权保护两个债权

(3)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权追及担保物的保险金请求权、赔偿金请求权或补偿金请求权

考点二十五:先租后押与先押后租

(1)先租后押:租赁合同在先+租赁占有在先,则租赁破抵押,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租赁人有优先购买权

(2)先押后租:抵押破租赁,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租赁人有优先购买权

考点二十六:应收债权出质与普通债权出质

(1)应收账款债权出质:《民法典》第 440 条规定的将有应收账款,可以设定权利质权。应收账款债权是登记生效主义。

(2)债权质权约等于债权转让,意思主意

①通知次债务人时,债权质权对次债务人发生效力

②通知次债务人时,冻结次债务人的全部或者部分清偿行为

③通知次债务人时,次债务人对中家债权人的抗辩或抵销可以对上家债权人主张

中公法考编辑推荐:

【民法】担保物权知识点-保证汇总

【民法】担保物权知识点-质权汇总

【民法】担保物权知识点-特殊担保制度汇总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关注“中公法考”公众号,免费领取资料

相关阅读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课程面授课程

咨询报班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课程
名城集训班(主客一体)

中公法考

立即购买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课程
名城集训—进阶班(客观题)

中公法考

立即购买
暑假冲刺集训营
暑假冲刺集训营

中公法考

立即购买

直播课程

咨询报班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课程
新大纲冲关班(主客一体)

中公法考

立即购买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课程
在职夜学—主观B班

中公法考

立即购买
法考培训课程
在职夜学主观A班(网课+直播)

中公法考

立即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