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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备考知识点《民法》专题二 监护

2021-03-30 16:09:39 来源:中公法考   

专题二  监护

一、监护的种类

监护类型

主体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成年人的监护人

法定监护

主体当然的是监护人

监护人:父母

——父母离异,监护关系不受影响

——父母离异之取消监护情形:对被监护人犯罪、虐待、明显不利

(经过人民法院自由裁量)

父母不能担任监护人时,顺序:

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民事主体(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顺序:

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民事主体(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遗嘱监护

行为主体——被监护人的父母

方式——遗嘱指定监护人,遗嘱还需要满足遗嘱订立的方式和其他要求

协商监护

有监护资格的人协议确定监护资格。

书面

前提:未成年人父母不能作为监护人,当事人协商确定

协商人: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兄姐;③其他人(本人自愿、有关组织同意)

协商人:

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人(本人自愿、有关组织同意)

应该尊重本人意愿,法考: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书面协议

附加条件协议监护

预测自己会变傻

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和他人缔结附条件的监护协议,坐等变协议生效

指定监护

前提:

协商不成,有争议

方式一

被监护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和民政部门指定

再不服找法院

方式二

直接找法院,此时法院指定

机关监护

机关担任监护人

前提:指定监护人之前或者没有人具有监护资格

监护主体:被监护人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机关等其他法律规定的组织

委托监护

他人作为监护人

前提:

①确定了监护人资格

②委托约定主体:监护人(委托人)→ 他人(受托人)

效力:

①监护人没有丧失监护资格

②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产生民事责任,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应当由监护人承担;受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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