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是法考备考中最重要的一环,因此,在法考备考中,要高度重视民法的学习技巧,打好民法的基本功。下面中公法考小编就为大家带来2021法考民法易错考点:监护制度
| 监护类型 | 主体 |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 成年人的监护人 | |
| 法定监护 | 主体当然的是监护人 | 监护人:父母 ——父母离异,监护关系不受影响 ——父母离异之取消监护情形:对被监护人犯罪、虐待、明显不利 (经过人民法院自由裁量) 父母不能担任监护人时,顺序: 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民事主体(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 监护顺序: 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民事主体(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 |
| 遗嘱监护 | 行为主体——被监护人的父母 | |||
| 方式——遗嘱指定监护人,遗嘱还需要满足遗嘱订立的方式和其他要求 | ||||
| 协商监护 | 有监护资格的人协议确定监护资格。 书面 | 前提:未成年人父母不能作为监护人,当事人协商确定 协商人: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兄姐;③其他人(本人自愿、有关组织同意) | 协商人: 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人(本人自愿、有关组织同意) | |
| 应该尊重本人意愿,法考: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书面协议 | ||||
| 附加条件协议监护 | 预测自己会变傻 | 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和他人缔结附条件的监护协议,坐等变协议生效 | ||
| 指定监护 | 前提: 协商不成,有争议 | 方式一 | 被监护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和民政部门指定 再不服找法院 | |
| 方式二 | 直接找法院,此时法院指定 | |||
| 机关监护 | 机关担任监护人 | 前提:指定监护人之前或者没有人具有监护资格 监护主体:被监护人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机关等其他法律规定的组织 | ||
| 委托监护 | 他人作为监护人 | 前提: ①确定了监护人资格 ②委托约定主体:监护人(委托人)→ 他人(受托人) 效力: ①监护人没有丧失监护资格 ②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产生民事责任,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应当由监护人承担;受托人确有过错的,负相应的责任 | ||
法定监护注意区分未成年人和成年的无人或者限人的监护顺位与范围
遗嘱监护的行为主体是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情形
委托监护注意民法典的更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产生民事责任,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应当由监护人承担;受托人确有过错的,负相应的责任
甲8周岁,多次在国际钢琴大赛中获奖,并获得大量奖金。甲的父母乙、丙为了甲的利益,考虑到甲的奖金存放银行增值有限,遂将奖金全部购买了股票,但恰遇股市暴跌,甲的奖金损失过半。关于乙、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3-52)
A.乙、丙应对投资股票给甲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B.乙、丙不能随意处分甲的财产
C.乙、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无须承担责任
D.如主张赔偿,甲对父母的诉讼时效期间在进行中的最后6个月内因自己系无行为能力人而中止,待成年后继续计算
【考点】监护
【难度】★
【答案】BC。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故A项错在“只能”二字。A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民通意见》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B项正确,当选。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因此,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先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再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C项正确,当选。
根据《民通意见》第十三条规定,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现为《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甲虽为精神病人,但应适用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C。
2021法考民法易错考点: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及其从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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