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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民法备考:损害赔偿请求权

2017-07-12 16:20:25 来源:中公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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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请求权

《物权法》第37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赔偿损失是对不法侵害造成的财产的毁损、灭失,依原物的价值折合货币进行赔偿。这里又分为两种情况:

①全部赔偿:如财产被侵害人非法转让于受法律保护的善意第三人、房屋被烧毁。这时侵害人就要依财产的全部价值予以赔偿。

②部分赔偿:例如,房屋失火,但消防队及时赶到,将火扑灭,房屋虽经修缮仍能居住,但房屋的价值明显损耗,对此房屋的所有人有权向侵害人(失火人)对房屋价值减损部分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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