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在法考(司法考试)中是占有很重要的分量的,民法的内容也非常庞杂,学习起来很多同学感到没有头绪。那么怎样使民法的学习有头绪呢。今天中公法考培训网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21法考民法易错考点:婚姻效力瑕疵
1.情形:
(1)重婚
(2)未到法定婚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2.法院处理:法院可依职权宣告婚姻无效,且当事人不得上诉
1.情形:
(1)胁迫
(2)隐瞒重大疾病欺诈对方
2.法院处理: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方可撤销
3.期限:
(1)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1 年内提出
(2)重大疾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提出
易错点提示:
无效婚姻的事由删除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可撤销婚姻的事由增加重大疾病的欺诈
易错题:
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下列哪一理由可以成立?(2011/三/22.单选)
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
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
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
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
【考点】效力有瑕疵的婚姻(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难度】★
【答案】C。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现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A项中,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在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该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因此,乙以此为由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A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①重婚;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③未到法定婚龄。B项中的情形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乙不能以此为由主张婚姻无效。B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因此,若甲与乙是表兄妹,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该婚姻无效。C项正确,当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据此可知,若乙是被胁迫而与甲结婚,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而非无效婚姻。另外甲乙登记结婚已经3年,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已过,该婚姻也不能被撤销。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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