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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啃老族”发财欲膨胀,盗窃邻居财物法院如何判?

2019-11-11 17:11:33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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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老族”发财欲膨胀 盗窃邻居财物被判刑

一、案例

中国法院网讯 (聂涛 季守方)   日前,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以被告人尚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已缴纳)。

被告人尚某某找不到好工作,粗壮活又不愿意干,只能赋闲在家,当起“啃老族”。为了满足日常开支所需,他绞尽脑汁盘算着如何攫取钱财。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发财欲膨胀的被告人尚某某不顾这些,他决定从熟门熟户的邻居下手。2018年12月28日凌晨,被告人尚某某携带工具翻墙撬窗进入邻居李某家中,从二楼一房间内盗走价值993元的6件瓷器,为运走瓷器,又将被害人胡某停在院内价值1233元的电瓶三轮车盗走。案发后,被盗4件瓷器和电瓶三轮车已追回并返还被害人,被告人尚某某家人赔偿被害人李某损失1500元,取得被害人李某、胡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经认为,被告人尚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已退赃、退赔、缴纳罚金,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尚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本案的社会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9/11/id/4625223.shtml

原文标题:“啃老族”发财欲膨胀 盗窃邻居财物被判刑


二、我国《刑法》对盗窃罪的量刑幅度:

1、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 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2、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

3、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三、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就是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窃取财物;在公共场所掏兜割包等。秘密窃取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罪的主要标志。

3.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应当指出的是,这次修订刑法将“多次盗窃”增加规定为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这主要是打击扒窃分子而规定的。由于扒窃分子流动性大,不易被抓获,又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一经抓获,往往只能认定现场查获的数额,而对其以往作案数额的交待,也难以查证的特点而规定的。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多次盗窃,无论数额大小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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