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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颁布后,7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这些问题民法典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就由中公法考网为大家介绍介绍。
1、7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自动续期。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可以。
《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上就是中公法考网为大家整理的民法典中关于小区公共区域使用情况相关问题的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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