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
内容 |
|
|
特征 |
①属于法律事实(状态) ②法定性。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③强制期间。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
|
|
适用范围 |
适用对象 |
原则上适用“债权请求权”和未登记的返还原物请求权 |
|
消极范围 |
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请求权 |
|
|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权 |
||
|
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请求权 |
||
|
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
||
|
兑付国债金融债券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
||
|
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
||
|
分类 |
内容 |
|
被告(债务人)获得抗辩权 |
原则,一审未提出,二审不能提出 例外,二审期间基于新证据可以提出 |
|
自愿放弃时效利益 |
债务人虽然未实际履行但是已经作出履行的意思表示,也视为其自愿放弃时效利益,该意思表示有效,并将导致诉讼时效按其表示的意思重新计算 |
|
原告(债权人)不丧失起诉权 |
①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 ②权利人起诉后,法院应予受理 |
|
自然权利继续存在 |
①诉讼时效经过不消灭实体权利,故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权利继续存在 ②义务人自愿履行义务的,视为自愿放弃时效利益,权利人受领的,不构成不当得利 |
|
法院不得主动释明和援用,因为诉讼时效抗辩权属于私人的防御权 |
|
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3年,和起算点为法律明文规定。
|
合同约定清偿期 |
约定清偿期 |
自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
|
约定宽限期 |
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
|
|
分期履行的 |
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
|
|
没有期限的 |
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
|
|
侵权之债 |
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自权利人知或应知其权利受损害及侵害人为谁时起计算 【特殊1】无人、限人对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自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算 (该请求权包括违反监护义务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特殊2】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本质为侵权之债),自受害人年满18岁之日起计算 |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关注“中公法考”公众号,免费领取资料